依據:依土地徵收條例第十條、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 公告事項: 一、事項:說明辦理「金門縣金城鎮門戶改善計畫」之興辦事業概況、展示相關圖籍及事業計畫之公益性、必要性、適當性及合法性,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。 二、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6月29日下午7時0分。 三、地點:金城鎮公所三樓會議室。 四、當日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,本府得中止會議進行,並再另行公告及召開公聽會事宜。